校各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淮南女子职业学校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地方政府配套、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专项资金及接受社会捐助等。
第二条 资助资金实行,专项开支,设立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条 资助资金使用范围: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减免贫困生的学费;勤工助学;各大疾病救助;伙食补贴等。
第四条 资助资金使用办法:由学校资助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列出经费使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六条 资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由校财务处、校长室等负责,确保资金正常使用。
第七条 学校校内资助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十个月等额发放,免学费按学期发放。
第八条 发放形式:校内资助金实行一次性等额发放现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实行打卡发放。
第九条 严禁各科室、班级以各种形式将资助资金挪作它用。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对学校整个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原始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淮南女子职业学校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