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动车成为人们常见的出行交通工具。然而,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严格约束自家孩子不得骑电动车,更不允许搭载他人。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未成年人基本无自己的经济来源,发生事故有过错的,由监护人(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因学生骑电动车搭载同学发生事故引发官司纠纷父母被判巨额赔偿案例很常见,请家长们仔细阅读下面三则相关案例▼
案例一:学生驾驶电动车搭载
同学摔倒致其死亡
父母赔70万元
2022年3月4日,未成年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未满16周岁)因操作不当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乘员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李某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及其监护人承担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周岁。
1.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
2.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
3.禁止所有学生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机动车。
案例三 :江西上饶市学生小熊
骑电动车搭载小赖上学致小赖
当场死亡。判决赔偿三十万元
部分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较快,不太能注意到周围的车辆、行人及路况,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喜欢在路上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有些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1. 遵守法规,拒绝电瓶车: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骑电瓶车上下学。
2. 选择自行车,倡导慢交通:鼓励孩子选择骑自行车上下学,在骑行过程中,放慢速度,同时也能更好地观察路况,确保出行安全。
文明骑行,培养良好品质:骑自行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逆行、不抢道。尊重他人的路权,文明骑行,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4. 加强沟通,共同关注安全:家长要与孩子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并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建议。
交通安全无小事
千万不要把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
要随时随地注意出行路上的
各种安全隐患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摒弃交通安全陋习